当前位置主页 > 云南新闻 >
热门搜索:

云南工商今年查处涉旅案件147件 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834个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8-01-06   
讯 记者江枫 云南省政府部署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以来,省工商局成立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制定出台了工商部门16条具体整治措施,全力推进整治工作。截至9月26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设立旅游市场监管专门执法机构11个,挂牌15个,查处涉旅案件147件,并督促指导腾冲和顺古镇、迪庆独克宗古城、丽江古城、泸沽湖等景区3540户无照经营者办理了营业执照。

省工商局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以主要局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督查组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全面强化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导检查。

为了做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全省工商系统积极推进执法队伍建设,昆明、大理、丽江、迪庆、西双版纳、德宏、保山7个州市的工商局,以及腾冲市、瑞丽市、建水县、丘北县4个市场监管局,成立了旅游市场监管专门机构,配备了执法人员。文山州工商局市场科加挂了旅游市场监管科牌子,丘北县八道哨市场监督管理所加挂了旅游市场执法队牌子。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勐海县、勐腊县市场监管局执法大队加挂了旅游市场监管分局牌子。楚雄州在紫溪山、彝人古镇等10个重点旅游景区所在地的乡镇市场监管所加挂了旅游市场监管执法队牌子。截至9月26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设立旅游市场监管专门执法机构11个,挂牌15个。

全省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还按照省工商局和地方政府统一部署,对线下线上旅游市场同步开展监督检查。截至9月26日,共检查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4216户次,景区景点2723个次,旅游商品市场822个次,旅游购物商店(点)18938个次,旅游合同4990份,旅游广告4700条;下达整改通知书418份,约谈企业1046户次。督促指导腾冲和顺古镇、迪庆独克宗古城、丽江古城、泸沽湖等景区3540户无照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有力规范了经营主体资格。检查旅行社、旅游购物网站707个,发现涉嫌违法线索98条。其中,虚假宣传21条,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46条,假冒伪劣3条,其他28条。涉嫌违法线索,均已责成相关州市工商局调查处理。

工商系统还针对旅游市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无照经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切实加大案件查办力度。4月15日至9月26日,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涉旅案件147件,罚没金额达405.55万元;移送相关部门案件5件;20件在调查处理。查处的147件案件中,商业贿赂案7件,虚假宣传和违法广告案18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45件,无照经营案70件,其他7件。

丽江市工商局查处的古城区承古斋百货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案、丽江乐亦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案,当事方被分别给予罚款30万元停业整顿15天、罚款5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并在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进行了通报。

全省工商系统还强化旅游消费维权机制建设,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中心作用,及时受理、处理旅游消费者投诉举报,畅通投诉渠道,推进无障碍投诉。截至9月30日,全省今年共受理、处理旅游投诉67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0.4万元。此外,工商系统还积极推进“消费维权服务站”进景区景点、进旅游商品市场、进购物企业工作,实行协商和解与行政调解相结合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目前,共在旅游商品市场、购物企业、景区景点中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834个。

云南工商系统还积极推进旅游市场长效监管,将全省旅游企业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落实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加强与旅游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目前,全省旅行社、宾馆饭店、珠宝玉石购物店等涉旅经营主体中,共有4318户企业、11918户个体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40户企业、120户个体户被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此外,全省工商系统还督促指导旅游商品市场、购物企业健全和落实亮照经营、明码标价、进货检查验收、退换货、先行赔付等制度。截至9月26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指导1739户购物市场、企业建立重点监管制度。

全省工商系统还与省旅发委联合制定发布新版《云南省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取消了原旅游合同中的购物附加条款,进一步明确了旅游者、旅行经营者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规范了合同订立行为。

编辑:任骥远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