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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开始缴费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6-11-10   
一、缴费时间

       2016年10月8日至2017年2月22日。其中,10月8日至12月为集中缴费期;2017年1月至2月22日为补缴期(即对在集中缴费期错过缴费的人员进行补缴)。

  二、缴费标准

   普通参保人个人缴费:150元。其中,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重度残疾人、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三、缴费地点

       城区居民可到所属社区办理缴费,单位职工家属的医保费尽量由单位统一收取后交到所属社区;农村居民的医保费由村委会、村小组统一收缴;学生、幼儿原则上回户籍地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

       四、办理缴费需提供的资料

      1.新参保:新参保人员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所属村、社区办理参保缴费手续;未成年人可由家长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参保缴费;外来流动(即昆明市以外)成年人在我县参保的,还需提交《云南昆明市居住证》,外来未成年人由其家人代办,需提交其父亲或母亲的《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

       2.续费:参保人携带医保卡到所属村、社区办理续缴费手续,也可以通过“昆明人社通”APP进行手机网上缴费。

  3.低保、重残、五保等“特殊人群”,分别由县有关部门认定并统一办理参保手续。

  五、待遇有效期

       1.2016年10月至12月参加2017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缴费成功的,待遇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2017年1月至2月参加2017年度昆明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并缴费成功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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