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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岁保安入职后刚上一天夜班就倒地受伤 想申请工伤公司不认同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22-08-25   

  父亲应聘到保安公司,刚上了一天夜班,就倒地受伤了。该不该申请工伤,家属和公司看法不一致。

  家属:公司应该负责医疗费

  8月12日,刘雷(化名)向华商报24小时新闻热线029-88880000反映,今年7月底,他的父亲刘康(化名)通过中介应聘到一家保安公司,刚上岗就倒地住院了,住院后的医疗费保安公司不予承担。

  根据刘雷讲述,7月27日,父亲应聘这家保安公司,当晚在西安市天谷七路国家数字出版基地上了夜班,7月28日早晨8点多倒地,头部和胳膊出现外伤。保安公司领班把他父亲送往医院,并付了1250元医疗费。“人已经出院回榆林老家了,治疗一共花了1万多元。外伤治好了,但医生说是脑震荡,我们担心留下后遗症。在上班期间出的事,这应该属于工伤,保安公司是不是应该负责医疗费?”

  从刘康在医院的检查单看,他42岁。临床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脑震荡)、左眉弓血肿、左肘挫裂伤。病史中写着:约1小时前患者工作时不慎摔伤……有短暂意识不清及抽搐,抽搐持续时间约1分钟,后自行清醒……

  刘雷说,父亲之前干的也是保安工作,最近从上一家单位离职,重新应聘保安公司。

  公司:本人隐瞒健康状况

  8月12日,华商报记者联系到这家保安公司项目经理穆先生,穆先生说,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是他们公司的甲方。7月27日,经中介介绍,刘康前来应聘。应聘时,他特意与本人确认过身体健康状况,“本人说身体没问题,而且在白班和夜班中选择了上夜班。”

  穆先生说,应聘当天通过,他告诉刘康可以7月28日来上班,但刘康当晚就来上夜班,因为是晚上,没来得及办理入职手续,没有签劳动合同。“7月28日早晨是我和同事送他去医院的,送医路上,他说自己是滑倒的。”

  穆先生说,经过了解,刘康有癫痫病史,应聘时本人对公司隐瞒,再加上没来得及办理入职手续,所以公司认为不应该承担工伤责任。“我个人付的1250元医疗费不要了。另外,接下来我会向公司领导反映,看这件事怎么妥善处理。”

  记者向刘雷核实,他说父亲确实有癫痫病史。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了解到,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照规定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如果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受伤,由单位出面向工作地所在区申请工伤认定。从刘康的情况看,单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那就个人出面申请工伤认定,经过相关程序,如果认定为工伤,单位就要支付刘康的医疗费。

  华商报记者 任婷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