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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放宽社会领域投资准入 解决医师多点执业难、养老机构融资难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9-03-09   
讯 记者昝娟娟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出,要放宽服务行业准入,制定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凡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都要向社会力量开放,重点解决医师多点执业难、医疗机构和药店纳入医保定点难、养老机构融资难等问题。

放宽服务领域 解决药店纳入医保定点难

《实施意见》提出,要放宽行业准入,制定社会力量进入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具体方案,放宽服务领域,凡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都要向社会力量开放,重点解决医师多点执业难、医疗机构和药店纳入医保定点难、养老机构融资难等问题。

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采取公建民营、参股合作和奖励补助等方式,探索推进市场化运作。鼓励将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投标,以承包、联营、合资、合作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运营管理。

指导和鼓励文化文物单位与社会力量深度合作,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鼓励以众创、众包、众扶、众筹,以及知识产权入股等方式投资设立企业,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研发、生产、经营等活动提供便利条件;遴选文化文博单位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在开发模式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探索,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广;制定准入意见,支持社会资本对文物保护单位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利用;探索大遗址保护单位控制地带开发利用政策。

充分挖掘和利用云南省气候、环境、生物资源、旅游及民族文化等优势,向民间资本全领域开放大健康产业,激发各类投资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引导社会力量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

募集资金投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

拓宽投融资渠道,依照国家专项债券发行指引,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募集资金投向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产业。

建立健全项目储备库,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外资企业按照同等标准、同等待遇的原则,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以下简称PPP)模式平等参与医疗机构、养老服务机构、教育机构、文化设施、体育设施建设运营,畅通进入渠道,规范操作流程,加快PPP项目建设。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对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中符合条件,完成政府采购并签署项目合同的PPP项目,在省级PPP以奖代补资金中,按照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通过省重点项目投资基金、省重点产业发展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向社会领域,支持大型投资基金加大对云南省社会领域的投资。鼓励设立以社会资本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社会领域有关产业投资基金。充分发挥云南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基金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民间资本、国际资本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

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抵质押方式,加大社会领域企业利用股权、收益权、应收账款等抵押融资支持力度,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权利进行质押贷款,推动金融机构扩大社会领域有关产业信贷规模。探索允许营利性的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财产进行抵押融资。

鼓励开展社区与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 建立健康档案

依据资源条件和产业优势,科学规划建设社会领域有关产业创新发展试验区,在准入、人才、土地、金融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旅游产业与有关产业资源整合,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养老养生旅游、健康旅游、跨境旅游、自驾航空运动旅游等新产品、新业态。

制定医养结合管理和服务规范、城市马拉松办赛指南、汽车露营活动指南、户外徒步组织规范、文化自然遗产保护和利用指南。实施文化旅游精品示范工程、体育医疗康复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建设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特色的护理院、疗养院、养生养老公寓。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的知名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集团或连锁机构。鼓励中医医院采取自建、托管养老机构或与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开展技术协作等多种形式,推进“医养结合”。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发挥自身技术人才等资源优势,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发展提供支持。规范中医药养老服务机构和技术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和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医疗服务。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社区与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整合社区医疗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资源,逐步开设医疗室,建立健康档案,提供中医养生保健、医疗、健康教育、体检等服务。

推进“互联网+”益民服务,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推进智慧健康养老应急系统集成,对接各级医疗机构及养老服务资源。发展壮大在线健身休闲、在线医疗服务等平台,打造移动查房、远程实时会诊、智慧处方、自动预警、医患互动等线上工作新模式。加快推行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建立老年健康动态监测机制,为老年人提供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加快智能养老健康产品创新,发展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健康服务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体检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提高长期跟踪、预测预警等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

建立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

在监管方面,《实施意见》明确,建立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和退出机制,以违规违法行为、消防不良行为、信用状况、服务质量检查结果、顾客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为重点,实施监管信息常态化披露。

将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其中涉及企业的有关记录同步纳入云南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积极培育和发展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领域的行业协会商会,鼓励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完善和提升行业服务标准,发布高标准的服务信息指引,开展行业服务承诺活动,组织有资质的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第三方服务信用评级。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