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云南新闻 >
热门搜索:

曲靖颁布“禁酒令” 公职人员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内禁止饮酒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12-08   
讯 实习记者姬祥虎 10月19日,曲靖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布了《曲靖市关于禁止公务活动和工作时间饮酒的规定(试行)》,禁止公职人员在市内公务活动、工作时间内及工作日午间饮酒,如违反规定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及党纪政纪处分。对规定执行不力的地区和单位,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规定》指出,曲靖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市内公务活动时,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酒类。《规定》里所称的市内活动,是指曲靖市内组织,所列市内人员参加的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活动,如涉及重大外事活动、招商引资活动等,确需提供酒类和饮酒的,必须报分管领导审批,并严格控制酒类的数量和标准。

此外,对违反《规定》的,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对执行《规定》不力,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地区和单位,将根据相关条例和办法,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同时,《规定》明确要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参照执行。

据介绍,曲靖出台“禁酒令”,意在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维护党政机关良好形象,所依据的是《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曲靖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等。

编辑:钱嘉榀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