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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6年调解纠纷逾81万件 成功率98.37%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05-12   
讯(记者 杨之辉)记者从云南省司法厅获悉:2016年,全省共调解纠纷811700件,成功率98.37%,协议涉及金额27.7亿元,预防纠纷98251件。

近年来,云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不断巩固发展村(居)、乡镇(街道)调委会,建立健全区域性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促使人民调解组织向人民团体、行业协会、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延伸,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健全“三调对接”平台和衔接配合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员“一员多用”机制建设。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介绍,2016年,云南省司法厅拓展调解工作领域,聚焦劳资、医疗、环保、民间融资借贷、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别是群体性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参与司法处置程序、依法解决专项集团性经济纠纷案件,向物业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患纠纷、诉前调解等领域拓展。

【数读2016云南省司法行政工作】

建立后续照管工作站52个

推行循证矫治,对解除出所的强戒人员开展回访调查,加强后续照管和延伸管理,建立后续照管工作站52个,解除出所强戒人员操守保持率达76.3%。

建成166个心理矫治场所

充分发挥教育矫正的攻心治本作用,开发社区矫正心理测评软件,建成166个心理矫治场所,成立了200人组成的心理咨询师队伍,初步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干预和矫治机制。 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建制”。同时,选派130名监狱人民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创新电子定位监管模式,利用手机部、电子手环等开展定位监管。

处理申请5995件远程探视

搭建“一站式”远程探视服务平台,全年处理申请5995件,成功探视4146起。

重新犯罪率不足0.5%

联合出台《社会组织参与刑释人员帮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延伸帮教、结对帮教、分类帮教、跟踪帮教,帮助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和医疗、教育、临时救助等政策。截止年底,全省安置率96.6%、帮教率97.5%、重新犯罪率不足0.5%。

一年来,全省共调解纠纷811700件,成功率98.37%,协议涉及金额27.7亿元,预防纠纷98251件。

组建59个律师服务精准扶贫法律服务团

针对扶贫工作的法律服务需求,精心组织实施“律师服务精准扶贫”活动,组建59个律师服务精准扶贫法律服务团和54个法律宣讲团,编发5万册《云南省律师服务精准扶贫普法宣传手册》,组织广大律师在扶贫资金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管理、预防干部违法违纪行为发生、维护扶贫对象合法权益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进行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律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开发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政策培训讲座、宣传教育,与当地建立长效联动机制,开展法律咨询6000余次,提供法律建议1670件次,办理与扶贫相关案件688件。

4家律师事务所分所落地老挝、缅甸

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发挥地缘优势和职能优势,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着力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端品牌,成立省律师协会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中心,开通“中国·南亚东南亚法律服务网”,引导我省律师事务所在全国率先在老挝、缅甸分别设立了4家分所。开展对外法律交流,组织律师参加中国东盟法律合作研讨会、中国东盟互联网金融法律论坛等,编辑《南亚东南亚法律快讯》,开展相关重大对外法律课题研究,翻译邻国法律法规等。

办理各类涉外公证事项5万余件

第4届南博会期间,中心为与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170余件次,参与起草审查合同102件,出具法律建议书26件,提出法律意见124件,提供其他法律服务活动50余件次。公证机构积极参与泛亚公路铁路建设、中缅油气管道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现场监督公证事项2860次,涉及招标金额760余亿元,办理各类涉外公证事项5万余件。

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37个

继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出台《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制定实体平台基本建设标准和形象标识基本规范,建成实体平台37个。

公益法律咨询16295件

扎实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全省6大公益法律服务中心和91个工作站共为贫困少数民族、贫困残疾人、贫困老年人、贫困妇女儿童、贫困青少年、贫困农民工办理各类案件、代书、法律咨询16295件,为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893余万元。

办理各类诉讼案件90879件

截止年底,全省律师事务所790家、律师8963人,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90879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9558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6005件,担任各类法律顾问10350家。

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案件67684件

全省140个公证机构、610名公证员,办理公证事项40万余件;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案件67684件,接待咨询145380人次,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84亿元。

完成司法鉴定9.7万余件

司法鉴定机构完成委托事项9.7万余件,采信率达99.5%;基层法律服务所办理诉讼及非诉讼事务3.3万余件,调解纠纷4万余件,免费为乡镇(街道)政府、村(居)委会担任法律顾问9361家,为企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担任法律顾问73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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