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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河长制督察工作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06-14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保护治理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县委迅速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中共宜良县委工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五位领导担负着县域内的5条河和1个水库的河库长,同时县人大还要负责匡远街道办、北古城镇、狗街镇、工业园区辖区范围河(渠)库塘河长制工作的全方位督察督导。

为切实抓好河长的责任工作和河长制督察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的监督作用,宜良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河长制督察组,督察组下设4个督察小组,分别负责1个责任区域的河长制的督察工作,5位常委委主任每两月巡察责任区域河库不少于1次,切实当好河长,及时发现问题,一线督促落实;严格执行《昆明市河道管理办法》,切实压实河长制责任,对同级责任部门和下一级河长履职以及河(渠)库塘整治、管理、保护等工作督导检查;督察小组每月至少督察1次责任区域河(渠)湖库,并把督察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及时向县委及相关责任部门反馈;把河长制督察工作与“党群心连心.志愿者服务”活动结合起来,定期招募志愿者对河(库)进行巡察,开展“河道文明随手拍”活动,劝阻和曝光河(库)沿线(岸)乱丢乱倒、偷排乱排等不文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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