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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良县委首轮巡察情况通报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02-10   
    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9日,宜良县委派驻5个巡察组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贸和科技信息化局、县住建局、县卫计局、县环保局等5家县直单位开展首轮巡察,巡察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三个重点,围绕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建工作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纪检机构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选人用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和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以及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等工作,重点巡察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情况。

    2017年2月9日,县委巡察组就2016年首轮巡察情况分别向5家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提出整改要求。经巡察,各单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班子合力不足;局纪委监督责任发挥不充分;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致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削弱;部分干部职工履行职责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存在“庸、懒、散”现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财务审批不够规范;个别科级干部执行组织纪律不严,存在未如实向组织部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县工贸和科技信息化局: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局纪委对下属企业监管缺乏有效途径和手段;执行“三重一大”规定不严,会前酝酿沟通不够;部分下属企业党组织建设薄弱,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到位;未认真执行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部分干部职工作风不实,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财务审批不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存在一定程度的廉政风险隐患;个别科级干部执行组织纪律不严,存在未如实向组织部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县住建局:局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情况;局纪委监督责任发挥不充分;班子成员之间沟通不够,合力不足;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对党员的日常管理不到位;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干部职工作风不实,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财务监管不到位,财务流程不规范;个别科级干部执行组织纪律不严,存在未如实向组织部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县卫计局:局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统筹协调意识不强;局纪委对下属单位重点岗位监管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规则不规范;下属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个别医院在选人用人上存在违规操作;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个别班子成员不带头执行工作纪律;干部职工使用管理不规范;局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个别科级干部执行组织纪律不严,存在未如实向组织部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县环保局:执行民主集中制不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不够,会议记录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党建工作形式单一;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不严,一定程度上存在“宽、松、软”现象;存在违规使用临时工问题;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四风”问题不同程度仍然存在;部分干部职工作风不实,一定程度上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个别科级干部执行组织纪律不严,存在未如实向组织部门申报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在反馈过程中,县委各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和主要负责同志对反馈情况要逐一抓好落实,建立问题、任务、责任清单,认真进行整改。对巡察整改情况,要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巡察整改中发现的问题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同时,巡察组在巡察中还发现及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这次巡察对单位的工作评价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做到了见事见人见问题,真正做到了“红脸出汗”,政治巡察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得到初步显现。



                                                      中共宜良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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