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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登记公告(嵩卫医公〔2018〕60号)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8-12-11   
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原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我局依法受理了嵩明县嵩阳镇卫生院杨桥分院医疗机构执业变更申请。经现场评审、合议,现将有关情况进行公告:

申请变更登记医疗机构名称:嵩明县嵩阳镇卫生院杨桥分院

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医疗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变更

原机构医疗名称:嵩明县嵩阳镇卫生院杨桥分院

原机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王军院(玄春李)

申请变更后医疗机构名称:嵩明县杨桥卫生院

申请变更登记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玄春李(玄春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