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禄劝县委编办“四个坚持”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管理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9-02-24   

禄劝县委编办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审批权和审批行为,以“四个坚持”,推动和规范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管理。

坚持审批事项清单化。将全县政府部门行政审批权力和责任以统一的要素,以清单的形式依法梳理和公布,强化了政府部门实施行政审批职权的透明化,确保行政职权在阳光下运行。

坚持程序依法。一是依法纳入,严格按照“职权法定”原则依法设定、清理行政职权,行政许可事项严格以《云南省行政许可通用目录》规定的事项名称和代码为基准,不突破通用目录范围,不擅自增加和变相增加行政许可事项;二是按规定调整,禄劝县委编办严格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严格按照“各部门梳理,县审改办审核,县法制办合法性审查,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等规定程序进行。经新一轮调整,目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为161项,涉及县级部门19个。

坚持动态调整。禄劝县委编办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和上级文件,及时对应做好下放行政职权项目的承接以及本级行政职权项目的取消和调整,确保行政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实效性,强化间接管理、动态管理,防止监管“缺”和“失”。

坚持规范化管理。为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禄劝县委编办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建设工作,以标准化促进和带动规范化,8月末全面完成了全县政府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的编写,下一步将全力推进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职权类事项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编写工作。(县委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