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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交警开出首张“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处罚单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9-01-02   
讯(都市时报 记者汪雨春)8月1日起,嵩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治理为重点,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严处机动车在斑马线未礼让行人、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灯的违法行为。

8月3日,一辆红色小型轿车从嵩明县城黄龙街自东向西行驶至水真路路口时,路口东西向斑马线绿灯亮起,行人开始过马路。然而,这辆红色小型轿车却并未礼让行人,执意要右转上水真路,强行阻拦行人过斑马线。为此,执勤交警对司机开出首张“不礼让斑马线”违法处罚单。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处200元罚款,同时记3分。

编辑:钱嘉榀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