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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记者帮|想将错误用名加入户籍记录 新城分局派出所:未曾备案无法增加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23-01-23   

  市民反映:

  她今年8月将退休,人社局要审查资料,近期发现单位招工记录中将她的姓名写错,与实际身份证、户口本以及社保卡的姓名音同字不同,担心这一情况会影响办理正常的退休手续。对此单位已经向她开具了相关证明,不知道能否前往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增加一个相同的曾用名。

  记者帮忙:

  4月13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到市民所在的辖区西安公安新城分局自强路派出所户籍室,“根据《公安部关于对公民户口身份证曾用名和别名项目填写问题的批复》2005年6号文件规定,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民警说,按照户籍管理文件规定,曾用名是以前在公安机关备案使用过的名字,这个情况可以增加曾用名,如果在自己写错或者单位手误写错,则无法增加。

  处理结果:

  随后,记者将这一情况告知了市民,对方表示感谢,会再咨询人社部门。

  华商报记者 于震



来源:-华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