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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司法:推动法治领域“软联通”助力“一国两制”新实践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22-08-30   
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立足国家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谋划,也是新时代“一国两制”新实践的重要平台。近年来,广东司法行政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推动地方立法保障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助力丰富“一国两制”新实践。

积极探索试点 支持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

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这是内地对港澳法律服务开放政策的重大突破,可促进港澳与内地法律服务业优势互补,为粤港澳大湾区引进港澳优质法律服务人才,为丰富“一国两制”实践的新示范提供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广东省司法厅采取多项有力措施推动该项试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比如制定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取得内地执业资质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办法>的分工方案》,出台《广东省司法厅关于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管理试行办法》,制作并公布港澳律师申请执业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发布执业申请指引、热点问题汇编等,为符合条件的港澳律师申请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提供各项便利。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陆续发布获得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资格的港澳律师执业申请相关工作指引,出台相关便利优惠政策措施,积极搭台,为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发展提供相应保障。广州开辟港澳律师申领执业证审批“绿色通道”,在全省率先出台6项支持保障措施,广州市律协发布10项支持港澳律师来穗执业,南沙区计划建立孵化站,并全力推进广州中央法务区南沙国际片区建设;深圳出实招,从税收、教育、住房、社保、生活补贴等五个方面,鼓励港澳律师在深圳执业,成立港澳律师深圳执业服务中心,并在前海打造深港国际法务区。惠州市印发《便利港澳居民在惠州发展若干措施》,支持港澳法律服务等专业人士在惠州便利执业,支持惠港澳法律服务交流合作。佛山、江门市多家律师事务所联合发布《港澳律师大湾区执业人才引进政策》,内容涵盖港澳律师执业补贴、办公费用减免、安家补助、律所培训机制、定期推介会以及提供执业协助服务等多方面。肇庆市计划出台相关支持港澳青年就业创业的措施。

“我们将继续推进港澳律师在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为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打造更广阔的舞台,同时保障好大湾区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着力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工作、生活便利创造条件,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广东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省律师行业党委书记梁震说。

携手港澳 加快推进法律服务规则“软联通”

近年来,广东省司法厅牢牢扭住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这个关键,通过粤港澳常态化的沟通协作机制,深化三地法律服务领域合作,积极拓展合作空间,推动粤港澳三地法律服务规则对接、机制衔接。比如联合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建立法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自2019年以来,三地法律部门轮流牵头共召开了3次联席会议,分别就调解、仲裁、律师、法律培训等10个项目议题进行了商议和推动实施,以小切口推动法律服务规则对接,积极探索“一事三地”“一策三地”“一规三地”的多样化实现形式,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业协同发展。

在律师工作领域,推动设立12家粤港澳联营律师事务所,支持联营律师事务所开展跨境法律服务;指导和推动广东省律师协会与香港律师会、澳门律师公会及大湾区内地9市律师协会共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自2018年以来,三地律师行业协会轮流组织召开了9次联席会议。

在调解领域,广东省司法厅联合港澳成立大湾区调解工作委员会,发布大湾区调解员“两项标准”,开发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平台小程序,打造当事人、调解员、调解组织、公证机构、仲裁机构、法院在内的多方对接的“一站式”调解服务平台;指导大湾区内地九市司法局引导、支持、规范辖区内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参与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工作,如珠港澳知识产权调解中心、横琴(珠澳)金融纠纷调解室于2021年相继建立;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广东自贸区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为粤港澳三地商事纠纷调解工作提供规范遵循。

在仲裁领域,广东省司法厅指导“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珠澳跨境仲裁合作平台”等合作平台进一步发挥作用,推动粤港澳三地仲裁规则衔接,支持仲裁机构持续完善与国际接轨的仲裁规则,探索仲裁新模式。

推进制度创新 助力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有关管理体制的决定》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条例、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立法进程持续推进,澳门法律制度汇编首次制作……近年来,围绕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广东司法厅推进制度创新,指导各地各部门加强制度供给,支持港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增强发展动能,更好服务保障“一国两制”新实践。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推动在全国首创港澳籍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国首聘港澳籍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配合研究制定《广州南沙知识产权保护办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推动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出台全市首个法律服务业专项扶持办法《广州新区(自贸片区)法律服务集聚区发展扶持办法》,并及时制定印发实施细则,推进升级打造一站式涉外法律服务平台。

深圳市司法局与前海管理局积极沟通,推进前海合作区条例、前海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前海管理局暂行办法等“两条例一办法”的制定和修订工作;配合深圳市人大推动《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立法工作,助推深港在河套联手打造“科技自由港”。

珠海市司法局推动出台《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士执业资格认可规定》,这是内地第一次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实现香港和澳门建筑工程领域专业企业和专业人士在内地直接提供服务,在探索内地与港澳“资格互认”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坚持惠港惠澳 公共法律服务交出亮丽民生答卷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内容,为港澳居民在内地学习、就业、创业、置业以及生活提供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交出写满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民生答卷。

着眼于粤港澳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大湾区内地九市主动作为,面向港澳居民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助力大湾区打造一个公共服务优质、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

南海潮涌风帆劲。新使命催人奋进,新征程任重道远。“我们要以‘双区’和横琴、前海、南沙三个重大合作平台建设为契机,携手港澳推进规则‘软联通’从法律服务领域向更多领域拓展,积极主动、富有创造性地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高质量法治保障,在服务‘一国两制’大局中全力展现广东司法行政的担当和作为。”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说。(广东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