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女子租用车出事故万元押金要不回 法院:合同不公平应退押金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22-05-18
近日,西安市未央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租车引发的纠纷。
原告杨女士系一家公司项目部负责人。2018年9月27日,因公司接待需要,与被告某租车公司签订租车合同,租赁该公司一辆房车,租期两天,支付押金1万元、租金1300余元,缴纳停运损失保险100元,不计免赔险120元,共计1.1万余元。次日下午,杨女士委派公司刘某驾驶该辆房车时,与郝某驾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该房车受损。
经交警部门认定,郝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事故责任,双方协商,车辆维修费用由郝某全部承担。后刘某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日期向被告某租车公司退还房车时,该公司拒绝退还押金1万元,同时要求刘某及杨女士承担停运损失费。杨女士多次与某租车公司协商沟通未果,遂诉至未央法院,要求该公司退还押金1万元。
开庭时,杨女士表示自己已向租车公司缴纳了停运损失险及不计免赔险,不应继续承担停运损失费用。租车公司则称其公司办公室贴有房车保险项目说明公示,杨女士租赁的房车是在租赁期间受损,那么停运损失费用应由杨女士承担,故不同意退还1万元,并称该《租车合同》系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后因被告公司态度强硬,寸步不让,调解未果。
未央法院后经审理认为,原告杨女士与被告某租车公司签订的租车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被告某租车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加重了原告杨女士责任,排除了其主要权利,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及公平原则,遂判决被告某租车公司退还原告杨女士1万元押金。被告某租车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近日,西安中院二审维持原判,该案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来源:三秦都市报
热点新闻
- 关于离别钩与银蛇的分析对比!
文章来源: http://www.qpcsw.net/a/chuanshigonglue/2017/0714/... - 中国渔船倾覆事件13人遇难 失踪
记者王可佳)据中国驻大阪总领馆消息,,截至6日日本当地时间16时... - 中央气象台:弱冷空气影响中东部
央视网消息:中央气象台的消息,,有一股弱冷空气影响我国中东部... - 【幸福花开新边疆】好力保镇:农
记者武晓娟 董家朋 张相成,据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也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