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电(张旭)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海事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意见》。针对此前港澳航线船舶一直参照国际航行船舶的管理模式,在进出内地口岸时,需要办理进出口岸手续的现状,《意见》提出,优化对大湾区内地航行港澳船舶的安全管理,将在大湾区内进出港并航行于粤港澳之间的三类船舶(港澳籍船舶、内地运输船舶、大湾区船籍港内地非运输船舶)按照各自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规进行管理,进出内地港口时按照国内航线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提升大湾区水上通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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