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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拆迁安置新建小区首本不动产权证书发出

昆明在线     发布时间:2017-03-17   
  本刊讯(记者 汤云龙)“挂念已久的不动产权证书领到了,心头像放下了一块大石头……”年三十前一天,1月26日一大早,太平新城街道、市国土资源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领导把一本红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送到太平新城街道拆迁安置户方兰兵手上,他成为了我市第一个领到拆迁安置新建小区一手房不动产权证书的户主。

  不动产统一登记把过去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产权证》统一登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中。“此次发放的不动产权证书明确了不动产的权利性质属于出让∕市场化商品房,具有和市场上其它商品房同等待遇,保障了拆迁安置户的切身利益。”安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表示,有了不动产权证书后,户主能用不动产权证书进行抵押、交易、变现,既盘活了拆迁安置户的资产,也改变了过去一些拆迁安置房权益不完整的现状,保障了拆迁安置户的物权、房产的完整权益。

  据了解,我市涉及办理拆迁安置新建小区房不动产权证书的主要包括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拆迁安置小区、安宁旧城区改造拆迁安置新建小区等。办理此证,主要由业主委托安置单位代理办理,办理流程为:组织权籍调查、递交相关资料、审核产权交易资料、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登记发证。

  为确保拆迁安置新建小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市将在完成机构整合、人员划转、资料移交、平台建设、流程再造等工作的基础上,以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加强部门协调、强化服务意识,加快建立科学、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切实维护不动产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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